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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1-14     浏览数:

各相关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下称派出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积不少于24个月。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每人30万元人民币。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下称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本年度计划资助15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派出项目

1.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 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

4. 申请本项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 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7.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8. 国(境)外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二)学术交流项目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 已向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 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

三、申报流程

(一)派出项目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1月15日—3月6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材料报送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对)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是否承诺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及资助金额数。

(4)《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3.获选结果5月下旬公布。

(二)学术交流项目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1月15日-3月6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 “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材料报送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学术交流项目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会议的通知

(2)国际会议邀请信(复印件)

(3)论文被会议收取的证明。

(4)论文首页扫描件(需标出论文作者和署名单位)。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3.获选结果4月份公布。

请各学院于3月10日前将派出项目的申请材料(含《      派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学术交流项目的申请材料(含《      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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