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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03-05     浏览数:

院(系)及相关个人:

为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人才库和智力支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特设立“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资助对象

项目面向全国所有普通高等院校、示范性职业学校、省级以上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选拔相关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赴德研修。

2.资助领域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包括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二、选派规模

2014年度国家拟选派40人赴德国研修,其中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0人,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10人。

三、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四、资助内容

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博士研究生与联合培博士研究生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

六、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2.申报者需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课题或管理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应与资助领域相关)进行,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与德方建立有联系科研合作关系的研究人员和团队赴德;

3.314前,申报人员、院(系)分别填写《项目申请表》、《人选汇总表》、《个人成果汇总表》 (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项目.zip)(表中所填写内容均需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统一汇总后报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4.318前,学校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选拔;

5.320328,学校组织申报人员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国际教育学赴德研修奖学金”),并根据要求扫描、上传申报材料;

6.330前,学校向上提交申报人员书面材料;

7.由于时间关系,国外单位邀请信可后补。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联系电话:82202083

人事处

2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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