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一、申报条件、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等按《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81号文件(见附件)执行。因省人社厅验收申报材料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评审条件审核,因此,我校符合评审条件人员方可申报。
二、时间安排
1、9月6日下发通知,拟报人员准备评审材料。
2、9月11日前各单位完成拟报人员材料的初审。
3、9月17日前各单位完成材料的公示。
4、9月18日各单位将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5、9月21日左右学校召开评审推荐会,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表申报,做好初审、公示等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评审材料。
附件:
人 事 处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