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实施意见》(西建大〔2008〕152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工程(社会)实践管理与考核工作的意见》(西建大〔2009〕73号)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工程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西建大〔2011〕158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下半年教师工程实践派出工作及2012年实践期满人员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2年下半年派出工作
1、各相关院(系)请于2012年10月24日前将本单位拟派出人员花名册(附件1)报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同时,对新建立的实践基地,请将“教师工程实践合作协议书”上报备案;
2、2012年上半年派前答辩合格但尚未派出的教师,其答辩结果作废;实践工作开展前应重新报名并进行派前答辩;
3、实践起始时间在2013年5月以后的(含5月),请于2013年上半年报名;
4、学校拟定于2012年10月下旬统一组织下半年派出教师进行派前答辩。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相关内容另行通知,报名参加答辩人员可提前制作答辩PPT(模板见附件2)。
二、2012年实践期满考核工作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工程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西建大〔2011〕15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在2012年12月组织考核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对象为:(1)2011年派出参加实践,已期满且未参加考核的教师;(2)2012年上半年派前答辩合格后派出,截至本次考核答辩前完成实践任务的教师;
2、本次期满考核答辩前未完成实践任务的教师,可参加2013年上半年(预计在2012年6月)的考核答辩;
3、请各单位及时按照要求完成院(系)测评环节,并在11月16日前将实践期满教师以下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情况记录表;(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实践期满考核评议表;(3)相关工作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实践期间的总结,编写的本专业实验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等教改方面的专题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2个本专业教学案例);
4 、考核答辩主要围绕实践期间所完成的技术工作、履行的岗位职责、解决的技术问题、取得的实践成果、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实践工作对教学、科研的促进作用等内容进行。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答辩人员可提前制作答辩PPT(模板见附件3);
5、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者,不享受实践期间的相关补贴;对基本合格者,学校扣回实践期间已发放岗位津贴的50%;对不合格者,学校扣回实践期间已发放的全部岗位津贴,且当年年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人 事 处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