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04号),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评估组织
评估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各流动站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本流动站的评估工作。
三、进度安排
评估工作按照工作准备、数据采集与自查、数据整理与核查、数据统计与评定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31日。主要工作:管理部门按照部署,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对参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二)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时间:2015年1月1日—2月15日。主要工作:
1.各流动站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2015年综合评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内涵细化说明》的要求,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
2.各流动站组织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在“个人情况”栏目下补充个人博士后科研情况。
3、各流动站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调查问卷并直接上传至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
说明: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流动站,调查问卷上传数量为实际在站人数;博士后招收人数大于5人< 含>的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上传数量不少于5份。
(三)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时间:2015年2月16日—4月30日。省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
1.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单位的实地检查。实地检查主要针对参评单位博士后工作开展情况及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2.组织评估数据反馈工作。凭用户名、密码登陆中国博士后网“博士后办公系统”,在“消息 ”栏目下的“收件箱”中接收“评估数据反馈”邮件,按照要求完成数据反馈工作;
3.汇总纸质《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表》,根据参评单位的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并签署综合评价意见。同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表》并汇总后直接上传至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
2015年4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将《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表》(纸质)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时间:2015年5月1日—6月15日。主要工作: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评估数据,统计、计分,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会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在此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对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设站资格。
五、其它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估数据中“博士后人员招收情况”、“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单位填报。
为保证本次工作及今后评估数据的采集完整,请各流动站组织好博士后人员在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补充填写“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和“博士后人员成才情况”的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真实、完整地填写《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二)此次评估相关文件与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三)各流动站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估工作作为博士后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zip
人 事 处
201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