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部、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24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等按《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240号)文件(见附件)执行。因省人社厅验收申报材料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评审条件审核,因此,我校符合评审条件人员方可申报。
需要说明的是,今年正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较以往增加了继续教育的要求,即“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年度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并按规定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合格”。继续教育有关政策请登陆省人社厅网站查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xjxjy.gov.cn/。请符合评审条件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尽快到“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见附件)办理相关手续。
二、时间安排
1. 4月4日学校下发通知,拟报人员准备评审材料。
2. 4月17日前各单位完成拟报人员材料的初审。
3. 4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材料的公示。
4. 4月25日各单位将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5. 4月25日后学校召开评审推荐会,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表申报,做好初审、公示等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评审材料。
人事处
2014年4月4日
附件1、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16开幅面工程实验系列评审表.zip
附件3、16开幅面工程实验系列申报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4、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xls
附件5、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专业排序表.xls
附件6、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7、关于公布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