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2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确保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完善项目从申报到验收的整套管理体系,现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相关单位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评审专家的选拔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在陕西省公派留学工作中的参与度,提升学校专业学科知名度、影响力,推进学校公派出国及相关回国管理与激励工作,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在本单位科研一线工作;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声望;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五)优先推荐留学回国人员;
(六)我校可推荐人选的从事专业为经济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
(七)年龄不超过65岁。
二、推荐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各单位推荐人员请填写《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由单位汇总并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6年6月22日18:00前交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二)省人社厅依据推荐专家条件复核推荐人选的各项条件,符合条件的入选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
(三)入选专家应邀参与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省人社厅将为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务补贴。
未尽事宜,请咨询82202083。
人事处
201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