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工作要点>》(西建大党〔2018〕16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2019聘期教师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西建大〔2015〕206号)及签订的《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为依据进行考核。
试点学院按照本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签订的《岗位聘用管理合同书》为依据进行考核。
二、业绩成果界定
业绩成果界定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界定时间内的业绩成果不予核算,在上一聘期(2016-2019)聘用工作中已经使用的所有成果均不能再次作为2019-2022聘期聘用的成果依据。
三、工作安排
(一)9月13-14日
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
(二)9月15-20日
1.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
2.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自评,填写《2016-2019聘期教师岗位考核表》(见附件),同时将B类岗位(试点学院对等岗位,下同)考核材料报送校教师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9月21-9月30日
1.学校对B类岗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2.各单位对其他岗位聘用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公示,确定考核结果后上报学校。
(四)10月1日-15日
学校对各单位其他岗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特别说明
聘期考核是下一轮岗位聘用的基础。总结以往岗位聘期考核经验,从严考核是发挥岗位聘用“指挥棒”的核心。在考核中,各单位务必重点考虑将以下几类情况作为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情况:
1.存在严重教学事故或师德问题者;
2.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3.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与岗位要求差距大。
4.完成岗位任务目标比例低或无教研、科研成果者。
五、工作纪律
(一)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岗位考核表,向本单位提供申报所需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二)各单位“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工作,聘期业绩成果应在单位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监督。各单位保证工作规范,严格考核工作,学校及各单位纪检部门应对岗位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相关要求
(一)岗位考核工作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岗位考核工作。
(二)各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要以多种形式将确定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确保每一位教师详细掌握相关要求。
(三)各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