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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7-10     浏览数: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6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427号)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在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要求聘用在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报送(715日前)。拟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人事处。

(二)材料审核(716720)。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评审推荐(722左右)。学校召开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评审会。

(四)材料上报(7月下旬)。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后向教育厅上报有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及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4年)》(见附件,一式三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时,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证明材料前应加详细目录);

3.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4.《个人业绩汇总表》、《省属高校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均一式二份,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4年)》(见附件,一式三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2. 《省属高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时,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证明材料前应加详细目录),单位领导申报的还需提供课时证明;

4. 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五、报送要求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4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4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者材料不予接收。同时,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

六、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根据省上有关规定组建。

(二)评审标准

按照申报条件,在上级单位核准的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审推荐。

(三)纪律

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七、其他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涉及相关人员切身利益,由于适逢放假前夕,各项工作时间紧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申报条件及附件材料.rar

校岗位设置办公室

201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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