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2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相关要求,2017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就相关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以“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报到日期”和“拟回国日期”为准),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五)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以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类别
按照《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的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
(一)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在研)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对确定为重点的项目,予以10万元以上的经费资助。
(二)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在研)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对确定为优秀的项目,予以6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三)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对确定为启动的项目,予以3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围绕《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今年重点资助前沿基础交叉科学、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信息和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申报项目数额
(一)根据规定,我校本次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5个。
(二)学校评审确定申报项目,各院(系)申报项目超过1个的,须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四、申报时间及方法
2017年4月10日前,各单位应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一)《2017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xls》(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二)《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请申报人根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如实填写。
(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两份)。
(四)相关证明材料(一份,仅限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的人员):应单独装订成册,目录须清晰明了。内容应涵盖:1.申请表中所填写内容的支撑材料;2.其他申请表中未体现、但能代表本人研究成果和业绩的支撑材料;3.已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等相关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未尽事宜,详询人事处师资培训科(联系电话82202083)。
人事处
2017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