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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5-09-25     浏览数:

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按照人事处《关于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的通知》,本学期,请各单位继续做好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收集、发放和登记工作,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向人事处报送《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备案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案。

根据近期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我处定于10月中旬对各二级单位证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各单位建立健全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工作制度情况;

2、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情况,是否做到应交尽交。

二、 检查时间

1、9月28日--10月10日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自查,确保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工作落到实处。

2、10月中旬人事处检查。针对保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备案表.xls

人事处

2015年9月25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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