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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4-03-12     浏览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明确各单位师资培养目标,确定学校年度师资培养计划,现就征集我校2014年度各单位师资培养计划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原则

各院(系)应认真分析本单位师资队伍现状,结合各教研室(系、部)、学科、专业均衡发展需求,在合理安排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地申报师资培养计划,学校将统筹分配资助指标。

二、培养对象

系统承担教学任务1年以上,优先选派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部分项目以上级要求为准)。

三、培养项目

1、学历、学位提升

在职教师未取得博士学位者,鼓励其选择985211以及行业领先院校深造。

2、国内访问学者

选派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高水平大学进行访学研究,选派的对象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选派时间在每年3-4月(具体时间参照教育部武汉师资培训中心的通知)。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国内访学工作在我校开展,充分调动教师访学积极性,自2014年起,学校将适当增加一般访问学者资助指标,用于资助未取得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指标的教师。

3、出国进修

1)赴美OSU进修(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通过BFT考试(在有效期内的),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可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各院(系)应对本单位具备资格的教师进行摸底,提前规划人选,申报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年龄在45周岁以下,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水平,且在申报时取得国外高校的正式邀请函的教师,依托本人在研项目参与该项目的申报。每年分两批次申报,分别在3-4月份和10月份,学校高度重视此项目推进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储备外语人选、鼓励具有潜力的中青年踊跃申报。

为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师资队伍国际化进程,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学校有计划将海外留学、进修经历与职称评聘等工作相挂钩,希望各单位从学科发展建设,尤其是重点学科、专业发展建设的角度出发,积极选派中青年骨干力量赴外研修。

4、工程实践

每年分两批次派出(5月份和10月份)。

5、学术交流、国内课程进修

根据院(系)需求和学校整体安排,学校每年有目标、有计划的资助教师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到国内“985”、“211”等高校的国家级重点学科、优势专业、特色专业进行课程进修。

6、英语培训

1)校内英语强化培训班:针对有出国意向或已经确定出国计划的教师,每年根据需求择期举办一次至两次,旨在强化教师的英语听说能力。

2)西安外国语大学高级英语培训班:针对有意向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项目的教师,每年在3月份和9月份培训两次,分平时班(需脱产)和周末班(开班前英语测试需达到一定水平)。

四、培养要求

1、培养方向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语言类培训除外)。

2、各单位应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均衡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发展实际,认真制定培养计划,并严格根据此培养计划选派人选,对本年度超出计划的,学校不予资助,对未完成计划的,次年将缩减资助指标。

请各单位在318号之前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表.xls》(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师资培训科。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82202083

人 事 处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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