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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在职人员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相关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6-03-31     浏览数:

各流动站:

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关于在职人员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科学研究的相关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各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特点和水平,现对在职人员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一、相关规定

(一)办理进站手续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每年6月、12月各流动站集中报送在职人员的进站材料,学校根据我校在职人员进站指标,择优遴选在职人员进站,其他时间不再接收在职人员进站材料;

(三)原则上不再接收外单位的在职人员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不含企业联合招收);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各流动站根据自身情况,有计划地做好近年来入校的优秀博士教师进站工作。为保证博士后流动站评估的效果,各站须做好规划,保证一定的在站人员数量。

(二)根据陕西省关于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预实施政策,陕西省拟提高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标准,达到与国家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同等标准。请各流动站高度重视,做好国家、陕西省博士后相关政策和本次规定调整的宣传工作。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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