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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度教师(师资博士后)招聘简章

日期:2016-11-22     浏览数:

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持续推动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学校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来校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身心健康;

(二)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硕士和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5周岁;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五)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二、招聘类别

()教师

1.招聘学科及岗位

理、工、文、经、管、艺等学科,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2.相关待遇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参照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10万元,工作启动费3-8万元(视学术背景及成果确定,成果突出者另行商议)。

(二)师资博士后

1.招收一级学科

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2.相关待遇

师资博士后待遇由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科研经费组成。津贴为每年4万元,科研经费每年2万元,在站时间两年计算;享受与在职教师同等校内奖励政策。培养期满,达到留校任教条件并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的师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4万元。

享受陕西省生活补助每人每年3万元;可申报国家、陕西省科研项目;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省上配套基金到款金额50%的经费。

提供配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的公寓。

三、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师资博士后)岗位申请表.doc》,并发送至邮箱xauat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应为“应聘学院—应聘类别-应聘教研室(系、所)—姓名”。不接收纸质简历材料(参加现场招聘会的除外)。

(二)学校将符合基本条件人员的申请表返到相关院(系),由院(系)进行筛选,并对有意向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业务考察。业务考察后,院(系)须与拟聘人员约定具体岗位职责、目标,双方达成一致后,由用人单位填写考察意见,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

(三)学校审核拟聘人选的相关材料,并对其进行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确定引进人员名单,定期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083

邮箱:xauatzhaopin@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邮编:710055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度教师(师资博士后)招聘计划.xls

人 事 处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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