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持续推动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综合发展,学校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来校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身心健康; (二)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应为统招本科,本科、硕士和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5周岁;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五)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二、应聘类别 (一)教师 1.招聘学科及岗位 理、工、文、经、管、艺等学科,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2.相关待遇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参照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10万元,工作启动费3-8万元(视学术背景及成果确定,成果突出者另行商议)。 (二)师资博士后 1.招收一级学科 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2.相关待遇 (1)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校内待遇由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科研经费三部分组成。师资博士后的工资由学校按国人部发(2006)89号文件标准发放;津贴标准为进站第一年全年40000元,第二年考核优秀42000元,考核合格40000元;科研经费每年20000元。培养期满,达到留校任教条件并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的师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40000元。 同时,师资博士后享受陕西省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0元;可申报国家、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省上配套基金到款金额一半比例的配套经费。 (2)师资博士后住房 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配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的博士后公寓,公寓的入住、使用等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西建大〔2008〕281号)文件执行。 三、应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填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doc》,并发送至邮箱xauat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应为“应聘学院—应聘类别-应聘教研室(系、所)—姓名”,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纸质简历材料恕不接收(参加现场招聘会的除外)。 (二)学校将符合基本条件人员的申请表返到相关院(系),由院(系)进行筛选,并对有意向人员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对通过测试的人员进行业务考察。业务考察后,院(系)须与拟聘人员约定具体岗位职责、目标,双方达成一致后,由用人单位填写考察意见,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 (三)学校审核拟聘人选的相关材料,并对其进行综合面试,确定引进人员名单,定期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教师招聘: 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083 师资博士后招聘: 庞老师 贺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184 传真:029-82202329 邮箱:xauatzhaopin@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邮编:710055
附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教师招聘计划.xls 人 事 处 2015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