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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9聘期校聘科员各级岗位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03-18     浏览数: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2019聘期校聘科员各级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岗位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西建大〔2015〕206号)进行考核。

试点学院按照本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书》为依据进行考核。

二、业绩成果界定

业绩成果界定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界定时间内的业绩成果不予核算,在2016-2019聘期聘用工作中已经使用的所有成果均不能作为岗位考核的成果依据。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3月19日-3月26日

1.考核人员范围为:2016-2019聘期校内聘任在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岗位人员,截止聘期结束(2018年12月31日)仍聘用在原岗位的人员。聘期中,转岗、职务晋升以及退休、离校人员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聘期中调转部门的人员,由现所在部门调研该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各年度考核结果,并结合其转入本部门后的工作表现,综合评价,给出聘期考核结果。

2.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自评,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聘科员各级岗位聘期考核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各单位对岗位聘用人员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定考核结果。

3、材料报送:非试点学院将本单位考核人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聘科员各级岗位聘期考核表》(含电子版)一份、《考核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一份报学校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试点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一份报学校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

(二)3月27日-4月2日

学校管理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对聘用人员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岗位考核表,向本单位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考核工作。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聘期业绩成果应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学校及各单位纪检部门应对岗位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各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将确定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传达到每一位聘用人员,确保其详细掌握相关要求。

(四)各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科员岗位2016-2019聘期考核表及单位汇总表.xls

人 事 处

2019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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