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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日期:2013-12-27     浏览数: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4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外专发〔2013〕29号)要求,我校2014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5、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以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

按照《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文件,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

1、重点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

3、启动类: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申报重点和优秀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助金额

陕西省原则上对确定为重点的项目,予以10万元以上的经费资助;对确定为优秀的项目,予以6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对确定为启动的项目,予以3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项目数额

我校可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5个。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院(系)将申报人员下列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务必于2014年1月13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管理科。

1、《2014年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同报送。附件1,超过1人的需排序)1份。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同报送。附件2)一式3份。《申请表》中照片栏必须粘贴电子照片,照片选用1寸标准照,分辨率295*413,小于20KB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2份。

4、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1份):因申请表无法完整填写的申报项目支撑材料均可采取附件形式一并报送。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论文、在研项目、专利、获奖情况、申请人在国内外研修业绩(突出出国研修的作用)、申请资助经费的研究课题介绍(突出项目资助的必需性)等方面。

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教师管理科联系。

附件:

附件1:2014年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14版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附件3: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

人 事 处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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