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工资政策,制定收入分配方案和劳资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教职工工资和津补贴的核定、报批、调整、发放、暂存、停发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降温费、探亲费、丧葬费等福利费用的发放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落实劳动纪律;
五、学院和个人年度业绩和绩效核定、经费核拨及发放;
六、负责学校人员经费预算及审核;
七、负责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政策性福利费发放和服务工作;
八、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财政供养人员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九、负责劳资相关档案文件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十、负责劳资政策的宣传解释及相关信访接待工作。
工作人员: 吴小莉 王晓梅
联系电话:029-8220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