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引进人才,应符合《陕西省事企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陕人社发〔2011〕161号)的相关政策条件及要求,调配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由学校二级单位审核、初步考察,初步考察通过的由二级单位向人事处提交调入请示;
二、人事处研究同意后逐级报校领导审批;
三、向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发商调函,调阅档案等材料;
四、人事处整理调动手续相关材料;
1.起草请示文件并报校领导签发;
2.拟调人员提供调动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备注 | 数量 |
商调函原件或 同意调出的函原件 | 凡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调入,须提交商调函或同意调出的函原件,商调函或同意调出函可为原单位制式商调函或红头文件(可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印章),且配有本年度文号。(落款盖章须一致) | 原件1份 |
廉政鉴定 | 须采用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红头便函,并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印章,且配有本年度文号。(如调入人员为中共党员,须加盖纪检部门印章;如果调入人员非中共党员,须加盖监察部门印章;未单设纪委或监察部门的,由单位出具廉政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落款盖章须一致) | 原件1份 |
陕西省企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审批表.doc | 见附件 | 电话:029-82202259
邮箱: (xjdrsk@xauat.edu.cn) |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 外省市调动人员 或有随迁子女人员填写 |
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 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包括合同、离职证明、行政介绍信等 | 复印件各1份 (同时请携带原件以备 人事处查验) |
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 需提供个人所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的职称证 |
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 获奖证书与调动审批表所填内容一致 |
岗位技能证或职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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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
报到证 | 干部身份证明 |
各项社会保险材料(社保卡复印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 调出单位提供或个人通过社保APP自行生成 | 原件1份 |
体检表 | 3个月以内体检表 | 原件1份 |
3.逐级报送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审批。
五、人事处依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同意调入的批复文件向调入人员原单位签发调令;
六、调入人员持原单位工资及行政关系介绍信来人事处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人事处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