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作急需调入,经本人申请,由二级单位向人事处提交调入请示;
(二)人事处研究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三)向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发商调函,调阅档案等材料;
(四)人事处办理调动相关报送手续;
(1)起草文件并报校长签发;
(2)拟调人员提供调动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备注 |
数量 |
商调函原件或行政介绍信原件 |
凡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调入,须提交商调函原件,商调函可为原单位制式商调函或红头文件(可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印章),且配有本年度文号。从人才中心调入的,须提交行政介绍信原件。 (落款盖章须一致) |
原件1份 |
廉政鉴定 |
须采用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红头便函,并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印章(如果调入人员为中共党员,须加盖纪检部门印章;如果调入人员非中共党员,须加盖监察部门印章)。未单设纪委或监察部门的,由单位出具廉政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落款盖章须一致) |
原件1份 |
陕西省企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审批表.doc
填表须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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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邮箱: (xjdrsk@xauat.edu.cn) |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
外省市调动人员 或有随迁子女人员填写 |
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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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各1份 (同时请携带原件以备 人事处查验) |
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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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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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技能证或职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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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
报到证 |
干部身份证明 |
各项社会保险材料(社保卡复印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
调出单位提供(连续近3年以上为其缴纳的证明材料) |
原件2份 |
体检表 |
3个月以内体检表 |
原件1份 |
(3)报送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审批。
3、人事处依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同意调入的批复文件向调入人员原单位签发调令;
4、调入人员持原单位工资及行政关系介绍信来人事处办理正式报到手续。
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