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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的补充说明

日期:2012-01-06     浏览数:
各院(系):
   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我校均系首次参与推荐、选派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申报人员所提出的问题,我们会及时向上咨询解答,现就目前发现的两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所在学院与工作所在学院不一致的如何申报?
   答:此类申报人员涉及多个单位、部门共同管理,因此必须征求各方意见后方可申报。即,申请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必须由工作所在学院、攻读博士所在学院共同签字、盖章,“主管单位意见”栏中必须由研究生院、人事处共同签字、盖章。最后,由工作单位填写汇总表上报。因项目依托我校学科点申报,在外校攻读博士学位的不得申报。
   二、“2012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500001)未提供具体留学院校,如何进行申报?
   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中明确人员选拔“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申报人员必须根据本人在研科研课题的研究方向参照“2012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中可利用项目中的国外合作院校选择该方向发展水平突出、实力雄厚的院校进行申报。申请表及汇总表已进行相应修改,请下载新版填写。
   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 www.csc.edu.cn 网站相应专栏中“常见问题”。其他问题将及时在此更新,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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