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21     浏览数:

各相关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下称派出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积不少于24个月。资助经费每人30万元人民币。计划资助100人。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下称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年度计划资助100人。

二、申报条件

(一)派出项目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 2021 年 应届博士毕业生。

3.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 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高校、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

4.国(境)外接收单位应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 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5.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 新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 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 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 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二)学术交流项目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向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

三、申报流程

(一)派出项目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月1日—3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获选结果5月下旬公布。

(二)学术交流项目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月1日-6月1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 ,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外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         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获选结果拟于 7 月公布。

请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将《 派出项目申报汇总表》, 6月5日前将《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1年1月21日

             派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上一篇:本学期开学情况通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